近日,从灵山县财政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灵山县共组织财政收入3.2亿元,同比增收768万元,增长2.46%。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7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2017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
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灵山县认真抓好财政收入征管组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在年初及时将县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计划分解到国地财三局和各镇政府,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调动征收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主动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定期通报财政收入进度、开展财政收入专项督查等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完成一季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