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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融资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

时间:2016-10-24 00:00:00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永福县罗锦镇永生村后龙山上,有一片进入成熟期的松树林,树高约16米,胸径约15厘米。早在2008年,林主蒙胜平就把这片林子抵押贷款20万元,另外租赁100亩林地,营造更大一片商品林。

去年,蒙胜平从“单打独斗”转向“抱团发展”,聚集拥有林地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利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信贷模式,按照“鸡生蛋、蛋再生鸡”的办法,滚动贷款持续扩大造林。就这样,依托林权抵押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他们累计从银行贷款1亿多元,其中规模最大一笔为2000万元,最大造林规模为1.2万亩。走熟了这条路,合作社再也不愁没钱租地造林了。

依托政府主导,开展市场运作,多元化创新融资方式,广西广聚资金建设国家储备林,培育大径材树。

政府主导 政策利多手笔大

按照国家储备林项目安排,广西2015—2020年营造储备林总规模为140万公顷,遍布14市72县(市、区)、13个区直林场和2个国有企业,总投资约为387亿元,其中一期项目规模50万公顷,投资125.66亿元。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模大,资金需求高,要想顺利实施,首先要依靠政府部门主导推动和优惠政策配套激励。”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黄显阳表示。

紧紧把握资金这个关键,广西先行先试,在投融资机制创新上率先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4月,在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广西被列为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首批试点。2015年12月17日,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开行签订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合作协议,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建设国家储备林成了广西林业有史以来获得贷款资金最多的项目。

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实行“统贷统(自)还、融资担保、契约管理、检查验收、提款报账、按期还款”运作模式。国开行对广西实行一系列优惠:项目利率为基准利率,给予27年贷款期,8年宽限期,确保8年建设期内无需偿还本金,有效减轻前期还款压力;项目资本金比例按最低20%执行,大大低于世行贷款40%—50%的要求,最大限度减轻造林主体出资压力;采用“正式授信与预授信相结合”模式,一揽子解决总体融资需求,并根据项目成熟度保障工程用款需求。最引人注目的是,首次尝试采用国有林权抵押作为项目合格抵押物,示范推广意义重大。

国家林业局也提供诸多政策红利,包括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分营造林树种补助,一般树种新造林、现有林改培补助300元/亩;珍贵树种新造林、现有林改培补助500元/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100元/亩,以及中央财政贴息3%。

多方协力 内资外资齐注入

“在广西实施储备林项目条件最成熟,示范作用最明显。国开行首选广西试点,实至名归。”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蒋桂雄说。采取“中央补助一点、地方配套一点、自己投入一点、银行借贷一点”的办法,通过国家政策资金的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踊跃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大型林业企业广西林业集团被指定为项目融资平台,并在自治区层面设立项目风险准备金,在自治区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广西还十分注重利用欧投项目等外资推动储备林基地建设。经欧洲投资银行董事会批准,广西获得项目贷款3000万欧元及GEF(全球环境基金)项目赠款170万美元,实施珍稀优质用材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珍贵树种混交林前期投入很大,收获期很长,让许多造林户望而却步。高峰林场种植5000亩珍贵树种混交林,3年内每亩需投入2000元,预计50年后才收回1000万元的总投资。作为国家储备林立项,喜得欧投项目助一臂之力,每亩拿到1000元低息长期贷款、200元的配套资金和500元的储备林建设资金,由此每亩有了1700元资金保障,林场只需自筹300元。

“欧投项目”是自治区利用欧洲银行贷款造林项目,贷款总额为3000万欧元,利息不超过1%,还贷期为20年,而且还有5~6年的宽限期,其间只需还利息。

外资内资、配套自筹,就这样形成合力,办成大善事。

市场运作 多管齐下推项目

永福县渔洞村山岭连绵的山窝里,有一片松桉块状混交林。这是7年前永福县康林公司营造的,面积1万多亩,其中桉树8000多亩、松树2000多亩。

森林资产抵押登记表显示,7年生的松树林已抵押贷款,用于营造桉树速生丰产林。康林公司采取“以长扶短”策略,利用生长周期较长的松林抵押贷款,发展生长周期较短的桉树林。两年后,又抵押桉树林再次贷款,继续租赁或购买林地再造林,“滚雪球”般扩张。

康林公司有林地15万亩,其中松杉5万亩、桉树10万亩,成为永福县最大造林户,也是最大林权抵押贷款户。目前,康林累记用于抵押贷款的林地共8万亩,贷款余额1亿元。

创新引入开发性金融资金,广西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构建“风险准备金+林权抵押+林业保险”风险防范机制,借鉴外资项目参与式设计、财务报账、环保经营等先进理念和经验,整合中央基建、财政造林及抚育,地方配套等补贴资金,利用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专项基金等优惠政策,在林权抵押及流转体系、商业“组团”保险、项目信息化监控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为社会资本大规模跟进奠定坚实基础。

可以预见,长周期低利率的贷款、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将有利于改变当前广西林业低投入低产出的生产模式,由重点发展短周期树种向“短、中、长”结合的方向转变。

在借鉴一期项目经验基础上,下一步广西还将针对二期项目用款主体特点探索更符合实际的贷款模式,着力破解项目融资、平台搭建、抵押担保、风险管控等障碍,在用款主体范围、抵押担保方式等方面更加灵活多样,使更多林场、造林大户、林农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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