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海南省下辖县级市,位于海南省西南部,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东靠黎母山脉。地处东经108°36′46″~109°07′19″,北纬18°43′08″~19°18′43″,面积2266.62平方公里,市人民政府驻八所镇。 [1] 截至2018年末,东方市下辖8个镇、2个乡、192个村(社区),常住人口42.97万人。2018年,东方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91亿元。 [2] 东方市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 [3] 东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海南环岛铁路以及粤海铁路海南西环线穿境而过。东方市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滩涂面积1125.3公顷,八所港位于东方市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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