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位于西藏东部,处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以昌都为中心,东与四川省相望,东南面与云南省接壤,西南面与西藏林芝市毗邻,西北与西藏那曲市相连,北面与青海省交界,西望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处在商贸往来的枢纽地位,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 [1] 昌都市古称“康”或“客木”。唐代,昌都市为吐蕃王国的一部分,明清以后统称此地为康藏地区,原西藏政府称它为“朵康木”地区,现为西藏自治区所属一个地级市。 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20.9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85亿元,同比增长10.4%。 [2] 2020年6月,经中央依法治国委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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