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保定市中心城区之一,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8°25′~38°56′,东经115°22′~115°34′之间。位于漕河冲积洪积平原上,区域内地表较为平坦,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在14~18米之间。气候属于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 [1] 有一亩泉河、侯河、白草沟河横穿西南区境。 [2] 总面积177.6平方千米,莲池区人民政府驻地为原北市区政府机关,五四路街道位于七一中路789号。 [3] 截至2019年10月,莲池区下辖10个街道,7个乡,常住总人口70.1万人(2018年)。 [4-5] 1953年,保定市北市区成立。1955年,设立南市区。1998年12月,保定市南市区、北市区政区调整,并建制沿袭至2015年4月。2015年5月,国务院同意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和南市区,设立莲池区。 [3] 莲池区有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速铁路过境。 [1] [5] 辖区共有35处文物保护单位(国保10处、省保2处、市保23处),包括古莲花池、直隶总督署、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旧址、大慈阁、淮军公所、清河道署、清真西寺、育德中学旧址、直隶审判厅等古迹。 [5] 2019年11月4日,莲池区被河北省住建厅评为2018年度洁净城市(区)。 [6] 2018年,莲池区地区生产总值380.1亿元,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亿元,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8.9亿元,增长7.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259元、20941元,分别增长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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