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古属延平府顺昌县)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建县,据清嘉庆《延平府志》记载:“以其初顺服,故名,取顺而昌之意。”自此历代沿用。 顺昌县位于福建省的西北部。县境分别与建阳、建瓯、南平、沙县、将乐、邵武6县市接壤。原总面积1480平方公里,1970年建西县撤销并入顺昌后,县域面积增加到1985平方公里,占南平地区总面积的7.5%。1990年,全县辖3个镇、11个乡、4个居委会、129个村委会。 [1] 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18亿元(以经普数为基数),比增7.6%,年末户籍总人口23.25万人。 [2] 2020年10月9日,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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